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自2012年6月成立以来,按照基金会章程,做了如下几件工作:
一、完成基金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初步建立财务管理、基金理事会议等制度,并向省民政、税务部门申请准予认定为公益性社团组织,省财政、民政、税务部门已于琼财税[2012]1678号文通知,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列入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的基金会名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基金会用于公益性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我们要利用和宣传这一政策,促进基金会资金的筹集。
二、做好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工作,基金会财务管理已走向正轨。基金会选定有会计资格、经验丰富的人员任任会计,每月向理事会作财务报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根据年终财务会计报告(1)基金会货币资金336.5万元,其中省财政拨300万元,椰树集团捐助30万元,爱心人士陈琼辉、张乃惠等4人捐5万元,存入银行利息收入1.5万元;(2)基金会总支出55.01万元。其中业务支出即支持失依少年助学资金52.2万元,管理费用(包括劳务补贴、办公交通费用等)2.81万元;(3)年终结余(净资产,存款余额)281.4万元;(4)当年资金总支出占资金总额的15.58%,符合章程规定不低于8%的要求。其中管理费开支占公益性支出的5.39%,这符合章程规定不得超过10%的标准。
三、设立失依少年爱心助学公益性项目,用真性和爱心帮助弱势群体健康成长。根据各市县关工委调查统计,全省12-15岁年龄段的失依少年有1349人,这部分孤儿或因其他原因失去依靠的少年,大部分没法完成初中教育,有些辍学后流浪社会,关爱这部分少年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各级关工委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一项职责,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将一部分资金用于该公益项目,得到各级政府部门及广大群众的赞誉和支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省基金会为256名失依少年每人年资助2000元,一直到初中毕业,往后职中或升高中是否继续资助再作决定,由于省基金会资金有限,要求各市县及至镇乡村都要建立基金会、福利会平台,共同铺就这个群体的求学路。据各市县统计,2012年,全省得到资助的失依少年有960人,做得较好的是定安、文昌、乐东等市县。定安县成立调查组,逐个乡镇调查摸底,落实名单,建立档案,确定失依少年165名,除40名有亲友资助外,省资助25名,县用教育基金资助100名。二是在实施资金助困的同时,名市县及乡镇关工委“五老”志愿者,直接同失依少年见面交朋友,将爱的阳光雨露洒在他们的心田,使他们从失落中找到人生的信心和希望。琼海县博鳌镇培兰村孤女蔡笃茵,来信称关工委为再生父母,表示永生感念大恩大德。三是利用助学这一项目,配合爱心传递教育,去年8月基金会同海南爱心家庭教育研究会联手,举办一期失依少年爱心夏令营,由文昌抱罗镇、乐郊、冯坡三个镇关工委选出16位失依少年,在海口爱心家庭教育研究会,举办一期爱心夏令营,为期五天,效果很好。一是以真情传递爱心,省、市、县关工委领导亲自到三个镇调查研究要求各镇要做好选送工作,三个镇都用专车由一名领导成员将人送到海口,影响很好。二是夏令营活动主题明确,贴近少年特点,以爱心伴我成长为主题,设立感恩教育、德行教育、礼仪教育三个课目,由有经验的专家志愿者义务讲课,运用听、看、做三种形式使他们从感悟型、体验型、自立型中得到人生的智慧和能量,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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