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委书记何西庆在昌江中学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
(2011年5月19日)
老师们、同学们: ,
大家好!今天,很高兴在这里跟同学们一起交流、探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的话题。当然,我首先声明,我本人不是法律专家,今天到这里的本意,不是讲授专门的法律知识,而是从县委的立场出发,希望能为我们昌江的依法治县工作做出一点自己的贡献。
这些年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随着海南新一轮改革开放热潮的掀起和法治社会的逐步推进,司法行政、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综治等职能部门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齐抓共管,大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离建立法治社会的战略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我县的社会生活中依然存在着许多背离法治精神的现象,全县法制建设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公民法制意识亟待提高,社会法制环境亟待改善。加强昌江法制建设既是当务之急,叉任重而道远。今天,我在这里与同学们面对面地交流,就是希望同学们要争当“法治昌江”建设的生力军,为建设文明和谐的新昌江贡献力量。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淡当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问题。
一、昌江经济社会发展繁荣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
良好的法制环境既是社会走向文明的必然过程和必由之路,也是社会实现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和重要保障。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史证明,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与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贫穷落后地区的开发乃至现代化建设需要有符合市场规律的法律作为指引和支撑。社会的发展需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这个环境作为条件和保障,社会发展就会遇到障碍。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离不开法制,需要法的正义予以保障,法制是护航科学发展的“正义之剑”。从全省发展大局来讲,当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在全面加快推进,无论是建设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还是高度发达的精神文明,首要的任务是进行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离开法治其他的宏伟事业都无从谈起。要使海南成为世界旅游胜地,开放之岛、文明之岛、绿色之岛。而建设开放之岛、文明之岛、绿色之岛的前提是什么,基础是什么?是良好和谐的社会秩序,而良好和谐的社会秩序是靠什么形成的?靠的是良好的制度,是法治。法治环境是最佳投资环境。一个低风险、高信用、公平有序且能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始终是吸引投资的制胜法宝。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最佳信用。没有任何一个投资商、游客愿意到一个法制意识淡薄、人的素质较差的地方投资、旅游。我们青少年在法治昌江建设中应该担当起自己应有的责任,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文明和谐。从昌江现实的法制环境看,差强人意,令人担忧。当前,昌江的各项经济社会建设在快马加鞭地全力推进。中央在《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我们扎实推进平安环境建设,加强基层基础法制工作,努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培育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社会风尚。昌江的发展繁荣,特别是对我县发展具有立竿见影效应的大项目建设,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没有良好的法制环境作为保障,就不能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就不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现有的大项目建设就难以推进,昌江要抢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奋斗目标就难以实现。从公民的个体需求来讲,社会文明和谐是每一个公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切身需求,只有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充分保障,才能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才能提升。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一以贯之地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大力开展全县大普法的重要原因。同学们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道德观念,把成长成为一名具有法律素养的高素质公民作为我们的共同荣誉。
二、加强法制建设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极其密切
你们这一代跨世纪的青少年,生逢盛世,必将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推动昌江加快发展的主力军,这是时代赋予你们的历史使命,也是你们必将担当的时代责任。关心你们的健康成长,就是关心昌江的未来。从今年初发生的七叉镇“2·4”群体性事件,以及水头村与红薯地村之间的纠纷来看,事情的起因都是由于当地青少年的一些小纠纷、小矛盾引发起来的,甚至还有一些在校生参与其中,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十分担忧。我在最近开展的全县普法调研活动中了解到,仅从2008年至2011年的三年多时间里,我县共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XX件XX人,而且这些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多发在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方面。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的法制教育,特别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方面还存在漏洞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就无法为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在青少年时代,主要任务就是学好文化知识,培养良好的道德素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法律作为社会普遍的行为规范,其实就是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成长都需要法律,需要学法,懂法,用法,尊重法,不犯法,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对自身的健康成长和社会法制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法制建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艾里克森提出心理社会发展理论,强调社会和文化环境,尤其是法制环境因素对个体自我发展 的影响,认为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的一个巨变时期,青少年许多的心理和行为问题,就是由于他们在成长阶段受制于不健全的法制环境,心理发展危机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结果。可见,不良的法制环境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会产生明显的消极作用,而及时解决青少年的成长困扰、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必须大力优化法制环境。我县“四五”和“五五”普法的十年,相比较于“二五”和“三五”普法的十年,青少年得益于社会和法制的进步,得益于育人环境的改善,未成年人大量过早流向社会的现象得到了根本性的转变,全县的初中入学率、高考升学率都大幅提升。就我县不同区域来看,经济相对发达、法制教育相对开展较好的沿海和平原乡镇,青少年的犯罪率相比较于经济相对落后、法制教育较难开展的山区乡镇也相对较低。这些成效充分体现了法制建设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促进作用。
其次,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有利于促进法治社会的形成。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优势和效果都很明显,因为青少年时期,非常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学法的效率高,又都是在校学生,方便组织,而且相对于成人的社会化教育,往往事半功倍。青少年时期法制意识的初步形成,不仅一生受益,社会效益也十分显著。第一,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是法律是依法律己的需要,可以确保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为人生之旅打好基础。青少年学好法律知识,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第二,青少年学生通过法律学习,可以明白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l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学好法律,才能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青少年通过学习法律,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自己用法律手段解决事情的能力,使人际纠纷、社会矛盾通过法律解决的途径和渠道得以拓宽。第四,青少年通过学习法律,使自己不仅不犯法,而且也使自己成为宣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的重要力量,成为自觉地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得力助手,达到以点带面、进而推动周围一片的良好普法宣传效果,使普法教育社会效益最大化,有效地促进法治社会的形成。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要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中之重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百年大计的有力保障。特别是对于成长在新时期的青少年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必须成为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把法制观念和意识的培养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首要目标。法律常识好教好学,也容易考核、容易操作,常识学习能让大家知法、懂法、用法,但不能保证他们以后能守法、依法。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不是单靠法律知识就能保证的,更重要的还是要靠增强和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我们知道,观念和意识的形成是需要经过长期有效地针对性的培养,潜移默化和熏陶,是从思想上、观念上、意识上给予不断的渐进的强化和固定。因此,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应在教育的内容上适当调整,把法制观念和意识的培养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努力方向。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制教育课程在德育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当前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决定了我们的学校德育工作越来越需要强化法制教育的地位,期待法律的介入和法制建设的支持,以增强德育的实际强度。要知道,成长环境等条件的差异也会造成孩子道德习惯大相径庭,所以就非常有必要把一些重要的、带有普遍意义的、必须强制推行才能兑现的道德规范和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以“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国家强制的方法来保证其实施。事实上,由于现行各项政策导向迫使各类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致使法制课计划难落实,法制课时无保证。因此,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引入全日制教育机制,做到“四落实”、“四到位"。“四落实”即有计划、有地点、有材料、有师资:“四到位”即课时到位、内容到位、责任到位、实效到位,确保教育的相对系统性、连续性和针对性,确保法制教育的全面落实。
三是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要根据青少年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等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其法律素质。第一,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优秀、生动、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内容,抢占各类传媒阵地,引导青少年抵制消极、丑恶的影视作品和黄、黑、恶网吧的负面影响。第二,要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法律与道德规范有着必然的联系,科技文化水平的高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领会也往往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法律、道德、文化三者在内容、形式上都互为补充,互相衔接,搞好三者的结合,一举多得。第三,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惩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仅要让青少年学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要让青少年守法、用法、护法,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提高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水平,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四是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制教育氛围。学校在德育工作中,可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如:文艺演出、专题讲座、观看影片、实地参观、知识竞赛、组织到法院旁听、组织模拟法庭和请一些已认罪伏法,表现较好的青少年罪犯现身说法等,形成良好的校园法制教育环境和学习法律的良好氛围,把青少年引导进来,并积极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之中,使学生在已有法律认知的基础上,形成对法律的喜好情感和良好评价,进而达到培养和增强法律意识的目的。
五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大力增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力量,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鼓励现有的法制课老师、德育老师、政治课老师参与法律学历教育,努力提高学校法制课的师资水平。另一方面,要不断总结法制副校长的成功经验,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条件聘任从事司法工作的高级人员为学校的兼职法律领导人员,并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改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只熟悉与自身相关法律知识的单一知识结构现状,培养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聘用人才,以便对学校的法律教育工作给予有效的指导。
在这里,我向同学们提四点希望:
一是希望同学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青少年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你们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做守纪学生,当守法模范。
二是希望同学们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你们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所谓自尊,就是要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
三是希望同学们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你们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不看黄色书刊、电影、电视,不玩游戏机,不吸毒、不随便结交不良朋友,不参与赌博,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你们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你们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是希望同学们提高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时,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要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我们的后面有社会主义法律做后盾,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希望这次讲座能对同学们的学习成长有所帮助,在学习中深刻体味“要成才先做人,做人须守法”的道理。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规范我们的言行,在家庭里做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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